扁桃体恶性淋巴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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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已将多种抗癌药纳入医保,我们要做的只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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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医保又传来好消息!本月10日,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通知,将17种抗癌药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,并确定了医保支付标准。

本次纳入医保报销目录的17种抗癌药,涉及了非小细胞肺癌、肾癌、结直肠癌、黑色素瘤、淋巴瘤等多个癌种,均是临床必需、疗效确切、参保人员需求迫切的肿瘤治疗药品。

这17种抗癌药,大部分支付标准都低于周边国家或地区的市场价格,与其平均售价相比,纳入医保目录之后,这些抗癌药的价格降幅达56.7%。让负担不起的药能够通过医保进行安比例报销,这是国家一直在努力为我们做的好事,对于急需此类药物治疗的癌症患者来说,无异于雪中送炭。

我们有社保有医保,能够适当报销减轻家庭负担,但如果真的罹患了癌症,即便有医保,也难以解决所有的治疗花费。

这是因为大病保险的报销额度,每年最高只有20万左右(每个地区稍有不同),但一场大病,20万是不够的。

就以上文中17种抗癌药所涉及到的肺癌为例,这是与肝癌、胃癌并列的前三大癌症之一,一般正常完备的治疗的费用约在60万左右!而如果不幸罹患了尿*症,仅换肾就需要花费30万以上,后期的透析、康复等持续的花费一点也不比换肾花的少。多数重大疾病,并不是一次大的手术就能够解决的,而是需要长期治疗和康复过程,花费基本上都在40-50万以上,即便如此,还有因为患者失去工作能力所带来的收入损失,也是一般人暂时还未曾考虑到的。

可以说,重大疾病就是吞噬金钱的无底洞,没有足够的钱填进去,就只有借钱扔进去、把房子扔进去!

这些年,我国的扶贫、脱贫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,贫困人口不断减少,但是,因病致贫、因病返贫的现象却有增无减,一场大病就能够将一个富裕的家庭拖垮!医保、大病保险等国家提供的保障越来越足,报销比例越来越高,报销额度越来越高,但仍旧难以使诸多家庭应对一场重大疾病的开销!

相对几十万上百万的重疾治疗费用,国家目前能提供的保障,无法阻止一个家庭因病致贫。

所以,有社会医保保障,并不能高枕无忧,连国家都在想法设法减轻我们的负担,那我们就更应该重视自己和家人的保障。

重大疾病的风险,仅靠社保是无法解决的,我们应该在拥有社保的同时,尽快补充商业保险,为自己和家人购买重疾险。

重疾险的优势,一方面在于高额的保障额度,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自己设定,可以买50万,也可以买万,甚至更高,额度越高,抵御重疾风险的能力就会越强;另一方面,重疾险的保障十分全面,我们通常所说的肝癌、胃癌、肺癌等,各家保险公司的重疾险都有涵盖。第三,重疾险的保险金给付方式是确诊重疾之后、或者达到重疾定义的治医疗程度,就直接给付保险金,大大的方便了我们灵活的去支配因医疗带来的各项费用。

相对于社保每年限额、先治病后报销的特点,重疾险的特点显然更符合医疗的需求。只有将社保和商保两二者结合,才能使自己的保障更加全面。

打个比方来说,如果我们不幸罹患恶性肿瘤,在有社保有商保的情况下,重疾险的保额50万可以先拿到手去治病,治好后还可以通过社保报销20万,不仅相当于拥有70万的治疗费用,而且还可以把余下的钱,用来补充我们的失入损失和后面的营养费用的支出,一举三得!

所以,为了自己、为了家人,我们要有社保,更要有商保,有医保报销,也要有重疾给付,否则将来重疾风险一旦降临到我们身上,你累积的所有家庭财富很可能将化为乌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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